自7月12日以来,“青马工程”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蒋万水在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参加“青鸟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已有两周余。
7月12日上午,蒋万水同学抵达费县人民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暑期实践活动。上午8:00,在费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导的主持下,“青春绽放古鄪,费县优秀学子桑梓行”见面会召开,费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以及参与“青鸟计划”的全体学生一同参加,会上,法院领导对与会学子积极“反哺家乡”的行为予以高度赞赏,对法院情况作了简单介绍并宣布了本次活动实习生的岗位分配情况。
见面会后,实践团成员蒋万水被分配到民事(三)审判庭实习书记员岗位,隶属展新容法官团队。在法官展庭长的带领下实践团成员蒋万水在第七审判庭开展上岗后的第一项任务—庭审。在多日的民事审判活动中,蒋万水同学表现良好,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证据,并帮助负责做笔录的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有效的辅助了法官的审判活动。休庭期间,在法官助理宋静静的帮助下,实践团成员蒋万水初步学习了如何整理案卷和复核民事判决书,协助检查判决书中是否存在瑕疵。多日来的实习书记员工作,使得蒋万水同学对法律和司法以及自己所在的法学专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他体会到:“公正的裁决,来自于善良的内心,渊博的学识和独立的权力。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唯有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蒋万水同学认为,作为一名法科生,能够有幸参与国家司法审判活动,为其而后的专业学习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蒋万水同学表示将继续保持勤勉认真的工作态度,在实习岗位上积极向优秀的司法工作者学习,保守司法秘密,与其所在的法官团队共同维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共同守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会更加认真的研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专业知识,做一名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马学员。
撰稿:蒋万水 李扬 编辑:张晓冉 编审:马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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