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深厚,熟练掌握社会工作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强的高级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可到民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从事管理、运营、服务和研究等相关工作。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成熟健全的人格以及较强的管理、协调、人际沟通等工作适应能力;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及方法,树立和内化社会工作价值观,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并熟练应用各项实务技能,并具备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的基本能力;
3.掌握社会调查与社会统计方法,善于分析各种社会现象和问题;
4.具有较强的计算操作应用的能力;
5.掌握中外文资料查询、文献检索以及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获取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6.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阅读和翻译本专业外文文献资料。
三、学制与学位
基本学制:4年(弹性学制3至8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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