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教学大纲
CommercialLaw
课程编码:07A11314 学分: 3.0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计划学时:48 其中讲课:48 实验或实践:0 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
推荐教材:
覃有土:《商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
参考书目:
1.韩长印:《商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2.江平:《新编公司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3年
3.冯果:《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
4.范健:《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5.叶林:《商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
6.朱羿锟:《商法学——原理、图解、实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7.王卫国:《破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
8.王欣新,韩长印等:《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课程的教学目的与任务
商法学的教学目的是让学生对商法的整体内容,即商事主体的资格取得和组织机构以及行为规范的一般原理和法律规定、商事行为(票据、保险、证券等)的一般原理和法律规定、商事救济的程序法律规定等内容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能够熟练掌握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制度,在具备一定商法学素养的基础上,将所学的商法学知识应用于具体的法律案件,为司法考试和未来的司法执业活动做好充分准备。
商法的教学任务主要涉及对商法基本内容的介绍与应用两个方面。我国的商法是通过一系列单行商事法律体现的。目前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公司(企业)登记规定、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海商法、破产法等。随着商事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商法的内容还会扩展,比如信托法、电子商务法等。因此,商法教学任务首先是通过系统的课堂讲授,使同学们能够了解各国商法的基本内容,能够获得阅读分析我国商法法律条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通过案例的讨论与研习使得同学们能够获得在具体的法律环境中适用恰当的商法法律条文的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相统一。
课程的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学习商法,需要有法理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同时应当对商事活动有一定了解,在学习过程中,要注意商法规范在实践中的应用。
2.方法要求:从本质上看,商法是经验规则。学习商法,不仅仅是知晓商法专业知识,重要的是理解商法的经验规则并能够运用来解决实际中的商法问题。因此,学习商法的方法就不单纯是读书,更需要思考、观察、分析、总结、参与、实践。在我们所处社会环境中,只要稍加留意,就会看到林林总总与商法有关的现象,诸如商店里的营业执照、流动摊贩销售商品、保险公司推销保险、媒体报道股市涨落、乃至大学生自主创业等等,都可以成为观察思考对象。如果能够参加律师的法律服务和疑案讨论,或者旁听法院审理商事纠纷,对商法学习效果会大有裨益。限于条件,也许不能经常参与这样的实践活动。课堂内外的案例讨论和问题探讨应该是很有用的学习方法。总之,无论是阅读还是实践,都需要善于思考、重在参与,才能将条文的商法和课本的商法转化成为你自己可以运用的商法.
各章节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及学时分配建议(含课内实验)
第一章 商法概论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理解商主体基本理论并能运用于立法与实践问题的分析;使学生理解商行为基
本理论并能结合所学民法理论理解商事行为的特点;使学生了解商事登记、商业名称
和商业账簿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教学重点与难点]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事登记的效力
[授 课 方 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 课 内 容]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
一、商的概念
二、商法的概念
三、商法的调整对象
四、商法的特征
第二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一、强化商事组织原则
二、确保交易安全原则
三、促进交易迅捷原则
四、维护交易公平原则
第三节 商主体
一、商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事主体的立法规制原则
三、商主体的分类
四、商事主体资格的取得与丧失
五、现代商主体基本法律形态及我国相应立法情况
第四节 商行为
一、商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商行为的立法规制原则
三、商行为的立法分类
四、商事能力
五、商事合同
六、商事代理
第五节 商事登记
一、概念及意义
二、商事登记主管机关
三、商事登记的种类与程序
四、商事登记的效力
第六节 商业名称与商业帐簿
一、商业名称
二、商业帐簿
第二章 商法的演进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使学生了解商法在国外和我国发展的简要历史,了解、掌握商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法国商法、德国商法、日本商法发展与近况;教学难点:民商合一与分立的立法讨论、商法与经济法之法理上的互异
[授 课 方 法]以课堂讲授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
第一节 大陆法系商法
一、商法的产生与形成
二、大陆法系近现代商法的发展
第二节 英美法系商法
一、英国商法
二、美国商法
第三节 我国商事立法
一、旧中国的商事立法
二、新中国的商事立法介绍
三、我国商事立法体例的选择
第四节 商法与民法
一、商法与民法的联系与区别的主要表现
二、民商合一与分立的立法讨论
第五节 商法与经济法
一、商法与经济法关系诸说介评
二、商法与经济法之法理上的互异
三、商法与经济法之立法上的互容
四、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法与经济法的制度安排
第三章 公司法总论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公司的分类;掌握公司概念、特征、;公司设立与终止的条件与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掌握公司合并与分立、公司公积金、公司股利分配的基本原理与制度
教学难点:公司能力的法律设计
[授 课 方 法]以课堂讲授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
第一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历史演进:家族性企业-合伙-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三、公司与商事合伙的区别
第二节 公司分类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分类
二、英美法上的公司
三、人的公司和物的公司
四、持股公司、母公司、子公司
五、外国公司与国内公司
六、本公司与分公司
第三节 公司的设立与终止
一、公司的设立
二、公司的终止
第四节 公司的能力
一、公司权利能力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三、公司行为超越经营范围的效力
四、公司的侵权行为能力
五、公司的犯罪能力
第五节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合并
二、公司的分立
三、公司的改组
第六节 公司财务、会计
一、概述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公司盈余的分配
四、公司的公积金与公益金
五、公司的股利分配
六、《公司法》对公司财务、会计的其他规定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了解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理论与制度设置,掌握我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特征、分类;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与出资
教学难点:有限责任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度对维护公司健康运行和保护投资者权
益的意义。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
第一节 有限责任公司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二、分类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只能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二、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转让
第四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二、董事会
三、监事会
四、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及义务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以及利弊;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设计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特征、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
教学难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的法律设计
第一节 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一、概念、特征
二、股份公司制度的的利弊分析
第二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程序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
一、股份公司资本的概念
二、公司资本三原则
三、股份公司的增资与减资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额
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一、股份的法律含义与特征
二、股份的发行
三、股份的转让
第五节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第六章 公司证券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掌握公司证券的概念特征,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公司证券的概念特征,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区别
教学难点:证券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授课方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
[授课内容]
第一节 公司证券概述
一、公司证券的概念与特征
二、公司证券的分类
三、公司证券的作用
第二节 股票
一、股票概述
二、股票的发行
三、股票的收益
四、股票的回购与股票的抵押
第三节 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概述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
第四节 证券上市
一、股票上市
二、公司债券的上市
第七章 破产法概述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掌握破产法概念、性质、作用;了解破产法历史发展与新破产法特点与重要意
义,把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破产法概念、性质、作用;新破产法特点与重要意义
教学难点:破产法的立法准则
[授课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与思考
第一节 破产和破产法
一 、破产的概念
二 、破产法的性质与意义
第二节 破产法的立法准则
一、商人破产主义与一般破产主义
二、清算主义与再建主义
三、惩罚主义与非惩罚主义
四、免责主义与不免则主义
五、属地主义与普及主义
第三节 我国的破产法的立法进程
一、旧中国破产法历史发展
二、新中国破产法历史发展
第八章 破产程序总论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破产程序一般规则与我国破产申请与受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掌握管理人制度设置
与债务人财产的制度设置:了解债权申报程序,破产法律责任的规定;掌握债权人会
议有关法律规定;理解破产债务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关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破产案件申请条件与程序;破产案件受理义与程序;
管理人的制度设置;债务人财产中的各项权利;债权人会议。
教学难点:破产原因的理解;关于债务人财产保护的各项法律设置
[授课方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兼采案例教学
第一节 一般规则
一、破产程序的适用范围
二、破产原因的理解
三、破产案件
第二节 破产案件申请与受理
一、破产案件申请
二、 破产案件的受理
第三节 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概念
二、管理人的资格
三、管理人的产生与组成:
四、管理人职责与义务
第四节 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财产的范围
二、撤销权与追回权
三、取回权
四、抵销权
五、破产费用与公用债务
第五节 债权申报
一、债权申报的概念与特点
二、债权申报的程序
第六节 债权人会议
一、债权人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会议的程序规则
三、债权人委员会
重整与和解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破产重整中实体权利义务与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理解重整在破产程序中意义与
重整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配置及在程序中的体现运用。掌握破产和解中实体权利义
务与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理解和解在破产程序中意义与和解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配置及在程序中的体现运用。
[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破产重整中实体权利义务与程序的有关法律规定
教学难点:重整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配置及在程序中的体现运用。
第一节 重整制度的概述
一、重整的意义
二、重整制度的理论根据
三、重整与其他破产程序的关系
第二节 重整期间
一、重整的开始
二、重整观察期间的营业
三、重整程序的提前终止
第三节 重整计划
一、重整计划的意义
二、重整计划的制备
三、重整计划得通过和批准
四、重整计划得效力和执行
第四节 和解
一、和解概述
二、和解的程序规则
第十章 破产清算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破产宣告的有关法律规定;理解掌握别除权的基本理论。了解掌握破产变价与
分配和破产程序终结的概念和有关法律规定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破产宣告的概念与法律规定;别除权的基本理论。破产分配与变价
教学难点:别除权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破产宣告
一、破产宣告的裁定
二、破产宣告的效果
第二节 别除权
一、别除权的概念
二、别除权的行使
三、别除权标的物的回赎
第三节 破产变价与分配
一、破产变价
二、破产分配
三、追加分配
第四节 破产程序终结
一、终结的事由
二、消灭债务人法律人格的程序终结
第十一章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票据与票据法的一般理论,结合案例了解票据的一般运用
[教学重点与难点]票据的特点;票据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抗辩
[授 课 方 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教学。
第一节 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和特征
二、票据的种类
三、票据的沿革及其功能
第二节 票据法
一、票据法概念
二、票据法系
三、我国票据立法
第三节 票据上的法律关系
一、票据关系
二、非票据关系
第四节 票据行为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
二、票据行为的性质和种类
三、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
四、票据行为的代理
第五节 票据权利
一、票据权利概念
二、票据权利的分类
三、票据上权利的取得、行使与转移
四、票据权利的消灭
第六节 票据的伪造、变造、和更改
一、票据的伪造
二、票据的变造
三、票据的更改
第七节 票据的涂销与丧失
一、票据的涂销
二、票据的丧失
第八节 票据时效与票据的利益偿还请求权
一、票据时效
二、票据的利益偿还请求权
第九节 票据的抗辩
一、票据抗辩概念的界定
二、票据抗辩的种类
三、票据抗辩的限制
四、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情况
第十二章 汇票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汇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了解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与保证的实体法律
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际应用。
[教学重点与难点] 汇票的出票、背书、承兑的基本法律理论;汇票出票、背书、承兑的形式要件及其效力。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实际票样讲解
第一节 汇票概述
一、汇票概念
二、汇票种类
第二节 出票
一、出票的概念
二、出票的款式
三、出票的效力
第三节 背书
一、背书的概念
二、背书的种类
三、背书的款式
四、背书的效力
五、特殊形式的背书
第四节 承兑
一、提示承兑
二、承兑的格式
三、参加承兑
第五节 票据保证
一、票据保证的概念
二、票据保证的当事人、方式、格式
三、票据保证的效力
第六节 付款和追索权
一、付款
二、追索权
第十三章 本票与支票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支票和本票的基本理论,了解支票、本票的实际运用
[教学重点与难点] 支票、本票的基本理论与我国相关规定
[授 课 方 法] 讲授与实际票样研究
第一节本票
一、本票的概念
二、本票的种类
三、本票记载事项
四、本票出票的效力
第二节 支票
一、支票的概念
二、支票的种类
三、我国关于支票的基本规定
第十四章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理解保险的基本原理;了解保险法的基本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 保险和保险法的一般原理
[授 课 方 法]课堂讲授
第一节 保险的概念及其要素
一、保险的含义及其要素
二、保险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根据实施形式的不同进行分类: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二、依保险标的不同进行分类: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
三、依保险人所负保险给付责任的先后关系:分为保险与再保险
第三节 保险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
一、保险法的概念
二、保险法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
二、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三、损失补偿原则
四、近因原则
第十五章 保险合同总论 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 掌握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分类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教学重点与难点] 保险合同的特征;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形式、效力。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教学。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分类
一、保险合同的含义与特征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与投保人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程序
二、保险合同的形式
三、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二、特约条款
第五节 保险合同的履行
一、投保人的义务
二、保险人的义务
三、保险合同履行的保全与抗辩
第六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的解除
三、保险合同的终止
四、保险合同的复效
第十六章 财产保险合同 建议学时: 2
[教学目的与要求] 使学生了解、熟悉和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特点、财产保险合同主要条款、财产保
险索赔与理赔中的程序及代位求偿权与委付原理
[教学重点与难点]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特点;财产保险合同主要条款;代位求偿权。
[授 课 方 法] 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案例,启发学生自主思考。
第一节 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分类
三、损害补偿原则及其在财产保险中的制度体现
第二节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条款
一、保险
二、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三、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的索赔与理赔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索赔、理赔
二、财产保险中的保险代位权
第四节 我国主要的几种财产保险
一、一般财产保险合同
二、责任保险合同
三、信用保险合同
第十七章 人身保险法律制度 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本章主要阐述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不同内涵、外延。通过对本章的学
习,使学生理解和把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内涵。
[教学重点与难点]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中的内容以及存在的相应问题;人身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利益的不同性质。
[授 课 方 法]课堂讲授为主
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分类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一、受益人的含义
二、受益人的产生与种类
三、受益顺序和份额
四、受益人的变更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常见条款
撰稿人:陈强 审核人: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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