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研究当前城乡基层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民政部2017年部级课题计划》,现发布民政部2017年“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招标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
一、研究选题。
(一)课题名称: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
主要任务: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深刻分析经济社会转型期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结构和人民群众的观念诉求的深刻变化,全面总结近十几年来各地推动街道体制改革的动因、路径、得失,并通过各地改革的比较研究和中外基层治理的比较研究,进一步提出街道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选择,不断推进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成果形式: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报告。
(二)课题名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
主要任务: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精神,深入研究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对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刻影响,提出深化完善村民自治的政策建议,不断健全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村民自治制度机制。
成果形式:1.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对村民自治制度的影响研究报告;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背景下深化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机制政策建议稿。
二、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直接从事与课题相关工作,具有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的相应基础。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与地方民政部门、实务机构联合申报。往年承担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专家,不能作为课题主要负责人申报此次课题。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民政部2017年课题研究申请书》(附件1)和《民政部2017年“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3)。注:论证活页中应当附初步的研究大纲。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请于规定日期前将申报材料书面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件报送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四)课题确定。
民政部组织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课题承担初选单位。根据需要,再组织召开专题答辩会,确定并公布课题承担单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民政部科研任务书》。
三、课题研究经费。
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的课题经费为8万元,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的课题经费为5万元。签订协议后,划拨总金额的80%;结项后,划拨其余的20%。
四、研究要求。
(一)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紧扣主题,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建议,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实用性,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不少于20万字,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不少于15万字(不含附件或辅助研究资料),政策建议部分应占全文1/5以上。研究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附件4)。
(二)课题研究成果须于2017年12月15日前提交。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对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结题。未通过专家评审验收的,视情况延时结题或不予结题。
(三)课题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与作者共同所有,未经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同意不得公开发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编:100721
选题1联系人:李亚娟
联系电话:010—58123078
电子邮箱:jczqjsc@126.com
选题2联系人:马晓慧
联系电话:010—58123187
电子邮箱:cxjcmz@126.com
说明:发送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例如:“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发送邮件后请电话确认。
附件:
1.民政部2017年部级课题申请书
2.“街道体制机制改革比较研究”部级课题论证活页
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与村民自治新发展”部级课题论证活页
4.课题报告写作要求
上一:关于推荐2017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下一: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