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36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围绕民族民间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建设传承基地,具体通知要求请见附件。
请拟申报的学院、独立科研平台于2018年6月11日(周一)上午10:00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一式5份报送社科处(行政楼501室),电子版发送至shekechu@ujn.edu.cn。
联系人:孙成豪 郭兴磊
联系电话:82767338
社科处
2018年6月7日
鲁教体字〔2018〕15号.pdf
关于开展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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